執業服務 — 滑倒跌傷
鄧士嘉‧阿波羅意外律師事務所辦理滑倒跌傷, 本律師樓獲取超過$100萬美元的損失.
跌倒, 通常都是絆倒,滑倒或者是其它的原因.這些都是很普遍的意外.通常都發生在大都會城市裡. 本律師樓,鄧士嘉、阿波羅代表過數千個客户在滑倒跌傷的案件.
一種常見的誤解就是,如果受害人在大厦跌倒,大厦的房東還有經理會自動要對傷害人付責任, 理由就是因為他們是房東或者管這大厦的人/公司.
要贏這樣的案件,您必須要證明,大厦房東和經理是有疏忽. 這意味着他們有沒有做一些他們應該耍做的, 或者他們是不是做了一些不應該做的又或者他們的行動是不是沒有做好而讓人受傷. 通常受害人告訴我們, 他們是在有濕水的樓梯滑倒. 法律要求受害者証明負責人或者屋主是早己知道濕水的情况. 而他們沒有做好清洗工作或者修理好濕水的樓梯又或者這些情况己存在很久, 管理是應該知道, 而保持安全. 有的時侯住客或者客人可以做証,, 証明此情况己寶際存在了很久而大厦的職員應該己知道了很久,而這樣會帮助我們的客人以後的賠償.
大概在紐約最常見的跌倒意外是在行人道上. 在1980年之前, 任何人在破爤的行人道上絆/跌倒都可以告狀市政府, 只要能証明/顯示出破裂的洞或者凸/升起的行人道就能贏獲賠償.
在1980年,紐約出現了一條新的法律叫”沆窪法律”. 內容闡述, 如果要告狀紐約市政府因為坑窪,破損,破裂或者升起的行人道上造成別人受傷, 市政府必須要在意外發生後的15天之前收到通知; 說明行人道上的問題的存在.
對律師來說, 這是一個難關, 但是通過紐約州判審律師工會(鄧士嘉、阿波羅律師樓是其工會的會員), 我們雇用一家勘測土地工司, 他們走遍紐約市的5個區的行人道, 看看那一裡的行人道上有破爤, 然後將它在地圖上做記號,將它递交給紐約市作為事先的書面通知, 這樣市政府才會接納人們的起訴. 在這樣的情况下, 市政府也沒法防止人們的起訴.
關於這一方面的法律,最近有改變. 政府要鄰近的屋主付責他們的行人道, 除了一個或者二個家庭的房了. 其它跌倒的案件包括雪和冰, 油, 殘骸, 漏水和破爤的樓梯和爤地毯造成的滑倒跌傷.
如果您對您的案件有任何問題,請和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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