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霍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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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加入律所以来,霍弗先生已代表受伤客户处理了数百起人身伤害案件。在丹斯克与阿斯普罗蒙特联合律师事务所(Dansker & Aspromonte Associates LLP)任职期间,霍弗先生在审判中多次获得陪审团裁决和和解,金额超过100万美元,其中包括:为一名受伤的自行车手争取到240万美元的赔偿;为一名从有盖洞口坠落的行人争取到190万美元的赔偿;为一名受伤的建筑工人争取到130万美元的赔偿;为一名因学校滑梯损坏而受伤的儿童争取到120万美元的赔偿;以及为一名因医疗事故受伤的儿童争取到650万美元的和解。最近,他为一名在机动车事故中严重受伤的小女孩争取到了660万美元的赔偿。
霍弗先生于1989年毕业于鲍登学院,获得比较宗教与政府学文学士学位。本科期间,他曾参与多个项目,为最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志愿服务。在大学四年的整个学期里,他曾担任一位特殊需要儿童的“老大哥”;在一家受虐儿童集体之家担任辅导员;并在一个身心障碍青少年夏令营担任辅导员。从鲍登学院毕业后,霍弗先生在联合脑瘫协会工作了一年,担任肢体障碍人士的暂托工作者。
为了进一步履行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服务的承诺,霍弗先生入读了纽约市立大学法学院,因为该学院致力于公益法律服务。在法学院期间,霍弗先生在位于布鲁克林东纽约的布鲁克林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帮助身心残疾的低收入客户获得社会保障残疾福利。他还曾担任纽约县最高法院法官海伦·弗里德曼的书记员,并在学生书记员期间研究并撰写了多份法律判决书。
霍弗先生自1994年起成为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律师协会会员,并获准在纽约东区和南区联邦法院执业。他还是纽约州审判律师协会和纽约郡律师协会的成员。除了法律工作外,霍弗先生还担任下东区家庭联盟的董事会成员,该联盟是一个社区服务组织,为纽约市下东区的低收入居民提供医疗、教育和社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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